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浙劳社老[2005]184号文件,衢州市本级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平均增加57元,所有补发金于元旦前到户。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共计6个月;调整范围为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养老金的调整实行“双挂钩”的办法,第一部分确定我市本级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月调整标准为24元,第二部分按照退休(退职)人员的缴费年限长短分档确定月调整标准。执行“双低”退休(退职)人员,按计养老金所确定的系数,乘以“双挂钩”调整确定;2004年底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职工也将依据此项《通知》进行养老金待遇调整。
据了解,衢江区、柯城区、常山县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的增加和补发金也于元旦前到户。江山市、龙游县、开化县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的增加和补发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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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月增加金额39元;15年至20年,月增加金额44元;20年至25年,月增加金额49元;25年至30年,月增加金额54元;30年至35年,月增加金额59元;35年至40年,月增加金额64元;40年以上,月增加金额69元。
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月增加金额34元;15年至25年,月增加金额39元;25年以上,月增加金额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