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笔者从龙游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了解到,“退宅还耕”工作在梧村、罗家、大街、社阳等6个乡镇开展4个多月来,已呈现出了农民群众响应热烈、土地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村级集体收入增加、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多赢态势。 “退宅还耕”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一项内容之一。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一工作最难进行。为了加快推进和谐农村建设,从7月份开始,龙游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选择了以梧村乡为主,并在罗家、大街、社阳、龙游、志棠等5个乡镇同时铺开“退宅还耕”的探索性工作。其主要做法是,先对居住分散的山区或村庄入手,农户退宅还耕主动申请并经审批,拆除旧宅后土地恢复生产用地性质或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农户享受拆迁补助、获得在规划区的建房资格甚至享受下山脱贫补助。梧村乡是个平均海拔在600米以上的山区乡,全乡6个行政村、1542户农户、4919人口却分布在55个自然村、230多个居住点。退宅还耕工作一开始,就有占全乡总数24.7%的农户提交申请退宅还耕申请。经审核有206户具备退宅还耕资格,旧宅占地面积达140余亩。目前,该乡的这批农户的旧宅拆除工作已进入尾声,30元/㎡建筑面积的拆除补助和下山脱贫户0.1万元/人的补助也已陆续发放;村集体通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向外发包或招商,每村可增收2万多元。此外,该乡最近又有300多农户、1170多人要求退宅还耕。 据了解,龙游县原打算实现年内退宅还耕300多亩,由于农民群众积极性高,实际退宅面积将超过500亩,实现“开门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