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实施的《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对——降低了起付线、提高了报销比例,这个县的农民将从合作医疗中得到更多实惠。 《细则》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全年住院医药费或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糖尿病的门诊费,报销起付线由原来的1000元降低为600元。对全年未发生报销的行政村,按实际发生医药费多少,从高到低确定2名至3名医疗费未达到起报线的农民作为特例,凭定点医院有效票据按照最低档比例报销。 年累计医药费用在601元至2000元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为20%;对报销金额在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生病农民,首次报销在按该段比例报销的基础上补偿20元。 开化县自2003年7月1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至目前已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报销医药费近1000万元,受益农民8000多人次,其中报销医药费1万元以上的农民有21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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