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根芳,183.50元;汪开仁,152元……”昨日下午3点,“钱江源头第一村”——开化齐溪镇里秧田村的67户农民,领到每户每亩每年5元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据悉,这是我省今年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后,发放的第一笔补偿金。
村支书张长班满脸笑容,“党和政府可给我们这些种树人吃‘定心丸’了。”
对四周这片青山,张长班曾苦恼过。10多年前,全村有9300多亩山林,每年要砍伐600多立方米的木材,平均每立方米木材600元,能增加收入20多万元;2001年,村里的7300多亩山林被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试点,开始禁伐。“现在,每年只能从林地抚育、改造中砍伐100多立方米,平均价格降至250元,原本占全村收入近40%的林业收入锐减。”张长班说,村民年人均收入从1995年3300元降至2002年的2300元。
“山区农民发展经济路子窄,政府不让砍木材,要保护青山绿水,不能上有污染的项目,损失谁来补偿?”2000年,张长班当选为衢州市人大代表,提交的第一份议案,即建立因禁止砍伐生态公益林给林农带来经济损失的补偿制度。2003年,张长班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时,又提交了这一建议。
2001年,作为国家生态林补助资金试点,里秧田村林农开始领取每年每亩3.5元的管护费。“政策越来越好。当初领管护费,钱只能用在建设维护生态公益林上,现在,我们领的是损失性补偿资金,林农不砍木头也能发钞票了。”张长班说。
据市林业局局长徐土土介绍,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300万亩,其中省重点公益林有280万亩,列入中央和省有资金补偿的面积达266.3万亩。全市林农将在2005年春季前陆续领到补偿金。
新闻背景:据2001年开始的全省3000万亩重点公益林的效益检测初步测算,每年产生的生态效益达73.7亿元,而单纯向森林索取木材资源的经济效益仅7.8亿元。林业不再被单纯地看作是提供木材的产业,而是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
1月22日,《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规定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8元,其中:补偿性支出7元,公共管护支出1元。在补偿性支出的7元中,如果山林属林农分户经营的,损失性补偿5元,管护劳务费2元;山林属国有、集体经营的,损失性补偿4元,管护劳务费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