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全年协议引资额(不含国家、省政策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120亿元,其中各县(市、区)100亿元,市级各部门20亿元;确保引进实际到位市外投资额60亿元,其中各县(市、区)50亿元,市级各部门10亿元;引进工业项目实际到位市外投资额40亿元;“山海协作”项目实际到位市外投资额40亿元;协议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引进市外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1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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