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衢江区峡川镇秧田村农民周樟华心情好了些。儿子因车祸致死,他认 为是摩托车刹车出了毛病,想把销售商告上法庭,经济上却十分困难。市法律援助 中心得知消息后,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 11月12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周樟 华是其中一个受惠者。《通知》规定,以往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医疗事故、交通 事故和工伤事故,此次也被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大文介绍,以前,市民申请法律援助只限于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及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赡 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支付劳动报酬和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 “《通知》把法律援助的范围扩大了,这是一个很大变化。”。 此外,市民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也进一步降低了。据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士 介绍,申请法律援助的市民一般经济比较困难,“但并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能得到 法律援助。”这位人士说,这还得看申请人经济困难的程度。《通知》以前,他们 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条件,一般按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执行,即:如申请人是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要低于180元;农村居民的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则低于80-90元(各县标准不同)。 根据《通知》有关规定,今后,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法律援助事 业需求的实际,可适当放宽经济困难的标准。“这意味着,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在确 定援助对象时,有了一定的灵活性,将会有更多的群众得到法律援助。”王大文说 。 根据《通知》要求,在今后几年里,残联、妇联、共青团、总工会、老龄委、 关工委等维权部门,以及乡镇、社区都将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与司法所合署办 公,为居民和村民提供就近便捷的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