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市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领导在市电信大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参加了“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在全国统一展开。 据悉,对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要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定予以处理(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另据了解,我市交通公路部门已着手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及称重设备、卸货场地等准备工作,6月中旬起,交通、公安部门将集中治理超限超载车辆。 新闻链接: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于5月11日开始实施。规定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1种至第5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6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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