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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区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


时间:2004-1-28 14:32:09

      你想入户衢州吗?孩子是否因为农村户口就学而要缴上一笔赞助费?猴年新春一过,从市公安局传来好消息,我市户籍制度政策作了调整,市区实施的“零门槛”落户办法又有了新的内容。
  为了更好的适应城市人口集聚的步伐,推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衢州市公安局早在2002年就制定了《衢州市区“零门槛”落户办理实施办法》,根据市区“村改居”试点工作的相关进展情况,此次又对落户范围、落户条件等进行了一些补充和修改,今后落户衢州将变得更加轻松。
      新闻链接
  具体实施范围:衢州市市区的建成区,指包括老城区(含南区)、西区、衢江新区、经济开发区(园区)、衢化区在内的区域范围。
         落户条件:凡在衢州市区范围内居住或有就业岗位的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直
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自愿在衢州市区落户的,均可在衢州市区登记为常住户口。
         农村(含外省及本省其他市农村)未成年人可单独进市区投靠有监护能力并愿
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落户。
      凡愿意来衢州市区单位工作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在柯城、衢江、柯山三个公安办证中心的“人才集体户”中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程序:落户申请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落户地的公安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衢州市区人口集聚落户登记 表》,办证中心对证明材料予以当场审核,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对证明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会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名称。公安办证中心在每月5日前会将落户人员的情况以居委会为单位打印成册,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纳入日常管理。(记者 尤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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