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旧城改造拆迁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应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工:0.5公顷以下的项目5个月内开工;0.5公顷以上的项目6个月内开工;特大项目7个月内开工,并应在规定时间内竣工。这是9月2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的市区旧城改造复建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从2001年开始实施大规模成片旧城改造以来,经过3年努力,市区共拆迁旧房80万平方米,并完成了40万平方米的复建任务,极大地改善了老城区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改善了城市环境,畅通了城市道路,提升了城市品位。但旧改复建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特别是今年以来,旧城改造中旧房拆得快、复建进度慢,公建配套快、开发建设慢的现象非常突出。截止9月25日,已拍卖的16个地块,只有2家开发商交清了土地出让金,3家开发商正式动工兴建,还有3家开发商违约退出。市政府为此出台了《关于加快市区旧城改造复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时,市旧城改造指挥部与旧城改造复建工作各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 副市长王克波要求,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快市区旧城改造复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清思路,采取措施,切实加快旧城改造复建进度。市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考核,通力协作,使旧城改造复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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