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8时30分,市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内,一场只有3位考生的考试正在进行。考生们时而查阅资料,时而埋头思索,时而奋笔疾书。监考人员相告,这是即将赴市土管局、市水利局、市宗教事务局任职的同志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悉,这是自今年7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后进行的首次考试。 “考试合格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投票表决,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6个月内不得列入人大常委会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方增说,此举将有利于增强干部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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