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参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PVC反倾销案人士处得知,国家商务部有望在下月对来自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四国及台湾地区的PVC产品是否对我国构成倾销做出终裁。 据悉,我国市场近两年对PVC产品总需求量大约在700万吨,而国内总产量为400多万吨,年缺口在200万吨至300万吨之间。浙江是PVC产品需求大省,所需总量在80万吨左右,“巨化股份”和杭州电化集团等企业产量在10万吨上下。来自以上四国及台湾地区的PVC低价倾销,严重损害了我国该行业的利润,如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PVC产品销售收入占该公司总销售收入的14.17%,而利润只占总利润的8.55%;最低时只有6.19%。 PVC反倾销案于去年3月立案,由上海氯碱化工、沧州化工、天津大沽化工、北京化二、锦化化工集团等企业发起,主要针对来自以上国家、地区“石油法”生产的PVC。“巨化股份”虽采用“乙炔法”生产PVC,年产量在2001年也还只有5.5万吨(今年2月份技改后可达到7万吨)。根据有关规定,“巨化股份”以第二线(支持者)身份参与反倾销案。 根据有关规定,反倾销案一般在立案后的12个月内要做出终裁,由于今年国家有关部委职能机构调整、改革,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的职能由国家商务部承担,该案的终裁相应延期,但根据规定,终裁必须在18个月内做出,即最晚在今年9月。 今年5月份PVC反倾销案初裁成功后,我国对来自以上国家、地区开征反倾销税,进口量即从5月初的19万吨下降到了6月底的12万吨,反倾销的初步成功,不仅增强了国内企业反倾销的信心,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