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要开始发放了。这是6月25日在柯城区召开的全市《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培训会上传出的消息。 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失业人员,均可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经核 实符合有关条件的,为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程序:先是由个人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再由街道有 关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后对申请人无异议的,报市、区就业管理服务局 审批。就业管理服务局将申请人名单传真给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核实其在国务院 《通知》下发前是否已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已享受相关规费的 优惠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就业管理服务局。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就业管理服务局发 给《再就业优惠证》。并收回失业人员原持有的《下岗证》、《失业证》等有关证 件。《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符合申请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 可在每月的1日至10日,由本人到社区填写《浙江省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 失业人员再就业时,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减免税收、 工商管理费等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扶持政策。 市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与柯城区同时进行。 (王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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