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告,决定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通告要求,人人动手,迅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治理城乡环境,清理公共场所特别是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背街小巷的垃圾,保护、净化自来水和饮用水源,消灭蟑螂、苍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染疫动物,加强排泄物管理,整治空气污染,截断疾病传播的途径。城市社区近期要着力治理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小区的积存垃圾,清除楼道脏物、杂物,搞好家庭卫生。在广大农村集中开展家庭消毒和环境清扫,重点组织和发动群众改水改厕,治理脏乱差,治理露天粪坑,解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五乱”现象。 通告要求,革除陋习,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不得在里弄、街道、广场等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和树枝树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和粪便。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垃圾,对集中堆入的垃圾要当日清运干净。严禁在街道辖区内、风景点内饲养家畜。严格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携犬出户。对弃养犬,应主动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统一处理。车辆运输液体、散体物料及废弃物应当密闭、包扎、覆盖,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改革聚餐方式,提倡分餐制,不食用野生动物。 通告强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抓好辖区内的卫生整治和管理。企业、机关、社区、乡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并实施“门前三包”等卫生责任制。要把全民动手与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结合起来,人人承担起清洁环境、杜绝陋习的责任。 通告强调,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环境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对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通告要求,广泛开展“科学防治、远离非典”的科普宣传活动,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摒弃落后愚昧的生活方式,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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