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实施2002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日前市政府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集体奖励暂行办法》(衢政发[2002]79号)的规定,决定给予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电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记集体三等功,对市计委、市经委、市开发区、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教育集团、市环保局给予通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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