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于3月25日至26日召开第23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锡南、袁国序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姜宁馨、叶玉堂、傅章经、胡方增,秘书长沈军及委员1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贯彻执行《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情况和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认为我市贯彻执行《条例》取得了初步成效,职业教育工作创出了经验、取得了实效,针对依法管理预算外资金收支、加强职业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20日在衢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查市2002年财政预算情况及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3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选举事项和其他事项。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叶玉堂提出的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沈军提出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姜新汉、姜长淮提出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免人员名单》。 黄锡南在讲话中强调,各有关方面要扎实做好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开得圆满成功。要加强对《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增强依法收支预算外资金的观念,通过深化改革,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职业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职教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面向市场,服务经济,不断规范,提高水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樟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项吉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鸿富,以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各工委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傅秀祥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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