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市1645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最新显示,我市一季度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为2514.1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9%,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14%。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222.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66元,增长14.92%。其原因一方面是劳动合同法等出台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此外,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村居民增长的主要渠道。今年一季度,家庭经营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0.78元,增长8.17%。主要是我市农村支柱产业柑桔、生猪涨跌互现,使家庭经营中的一产收入在上年增长的基础上仍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
来源: 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