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促进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供水普及率,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全面改善城郊30万人口的饮用水条件,到2012年农村合格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城市供水系统范围的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推进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内容有: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供水系统。近期重点要加快推进市区供水网络设施向开发区(园区)、城市新区和近郊有条件的乡镇延伸。建立乡镇集约化供水系统。城区供水系统不能延伸到的乡镇,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村庄布局、民俗民风等因素,鼓励乡镇共同建设集中连片供水系统。建立村级供水系统。对地处丘陵边缘地带或偏远山区的村庄,由于地形地势变化较大,村庄相对分散,要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小型供水系统。 推进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要分步实施:城市供水系统。2006年上半年前完成城乡供水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前完成向建成区内的城中村供水,并向衢江新区、西区、下张乡、樟潭镇、黄家街道、廿里镇、石梁镇供水。2010年前完成向姜家山乡、下张乡、万田乡、浮石乡、汪村乡、航埠镇、云溪乡、高家镇、安仁镇供水。集中连片供水和村级供水系统。对城区供水系统不能辐射到的乡镇,按照“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和我市《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力争2012年前农村合格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 《意见》还制定了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城区供水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制定水价,乡镇供水水价短期内实行城乡差价政策,不收取水资源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和污水处理费,但要根据水源状况、供水成本、市场供求变化以及群众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调整,分步到位,最终实行同网同质同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