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29日电5月24日,金报新闻热线接到读者报料,在衢州市龙游县湖镇彭塘村,有一个王姓13岁少年神秘死亡,孩子死亡3天前,曾吃过一个荔枝罐头,经检验,罐头二氧化硫含量严重超标,但卫生监督所认为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一定是二氧化硫惹的祸。于是,孩子的死亡原因至今尚未查清,孩子也停尸20多天。
接到报料后,金报记者赶赴衢州龙游,进行为期3天的采访。
孩子是这样离去的
时间:5月26日下午
地点:龙游县湖镇王洪超家里
死者的姐姐王洪燕:4月28日下午,弟弟放学回家后,就开始吃亲戚送来的荔枝罐头。他把罐头吃了大半,只剩下一个底,就去做作业。5分钟后,弟弟呼吸急促,说肚子剧痛。妈妈连忙叫了邻居,准备把他送到医院。但刚到楼下,弟弟说肚子痛好点了,不用去医院,妈妈就把他送到床上休息。
29日凌晨,弟弟的病情又严重起来。早上,我们把他送到湖镇中心卫生院,还带上荔枝罐头,向医生说明了情况。后来,湖镇中心卫生院在病历卡上写着:“急性胃炎,食物中毒?”当天,弟弟在卫生院吊了两瓶盐水后,稍有好转,就回家了。但4月30日下午又严重起来,我们又把他送到了湖镇卫生院。
时间:5月26日下午3点30分左右
地点:湖镇卫生院
卫生院院长(不愿意透露姓名):孩子第二次送到卫生院时,血压低得快量不到了,所以,我们建议他们转院到医疗设备更先进的龙游县人民医院。
时间:5月25日上午
地点:龙游县人民医院
医院医教科蒋科长:4月30日下午6点多,洪超被送到了龙游人民医院。先被送到了小儿科,经检查后,小孩子立即被送到急症监护室(ICU)。
王洪超的主治医生(没有透露姓名):孩子被送到时,已脸色灰白,精神烦躁不安,病情比较危急。我们的判断有两种———要么是急性肠胃炎,要么是中毒性休克。进一步检查后发现,孩子的心、肺、肝、肾等主要脏器,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血循环系统也出现异常,心率失常。孩子还得了心肌炎,但心肌炎是病毒性的还是中毒性的,我们无法确认。我们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救治措施,但孩子不久后心跳停止,继而呼吸停止。
医院医教科蒋科长:5月1日,我们立即通知了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他们对罐头进行了化验。
罐头二氧化硫严重超标
5月25日上午,记者从龙游县卫生监督所了解到,死者生前食用的荔枝罐头,系广东省高州市大坡镇华兴金果食品厂生产,据鉴定报告表明,罐头二氧化硫含量是2.4g/kg,“二样品均带有强烈刺鼻味……”据了解,这股强烈刺鼻味就是二氧化硫味道。
每千克含有2.4克二氧化硫到底是什么概念呢?
5月27日上午,浙江大学农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说:“在糖果罐头中,国家规定是不准含有二氧化硫的,国家标准GB1445-2000《绵白糖》规定,绵白糖的标准是不超过15mg/kg,也就是说,哪怕是退一步按照绵白糖的质量标准,这个糖水罐头,也超标了160倍!”
警方排除他杀可能
据了解,王洪超神秘死亡之后,当地公安机关介入了调查。
5月26日下午,湖镇派出所姜教导员介绍,从检验报告的结果来看,已排除投毒的可能,他杀可能也同时被排除。
家属怀疑罐头夺命
在整个采访中,死者家属一致认为,孩子的死是吃毒罐头引起的。
5月26日下午,王洪燕说:“我弟弟一直很健康,从来没什么大毛病,在吃罐头之前,他健康活泼,这些都是亲戚邻居看到的,如果不吃毒罐头,怎么可能莫名其妙死亡呢?既然二氧化硫达到了2.4g/kg,属严重超标,当然可能导致他死亡。”
王家隔壁的一位中年妇女说:“4月中旬,我家也买了一瓶和洪超家同一工厂生产的荔枝罐头,小儿子吃了两个之后就呕吐了,读小学的大儿子吃了一个就肚子痛了。”
王洪燕追到批发源头
王洪燕告诉记者,为了让受害者减少到最低程度,她决定追到荔枝罐头的批发源头。她从村口的小店得知,荔枝罐头是从湖镇某批发市场批来的,顺藤摸瓜,她找到了罐头的批发源———义乌中国小商品市场宾王市场D1—359号摊点。
5月28日上午,记者从义乌市工商局了解到,5月8日,义乌市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王洪燕举报后,立即对当地宾王市场D1—359号摊点进行查处,查扣了“高州市大坡镇华兴金果食品厂”生产的糖水荔枝及龙眼罐头共938箱(4种规格)。经检验,上述两种罐头二氧化硫严重超标,属有毒食品。
谁来为他尸检
截至28日记者发稿时,也就是洪超死亡28天后,小洪超仍未入土为安。全家仍未从悲痛中走出来。王洪燕说:“我们的泪水哭干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弄明白到底是不是毒罐头要了弟弟的命。死因一天不查明,我们就不可能将洪超的尸体火化。洪超死亡已28天,还没一个部门说要对尸体作检验,不检验尸体,死亡的确切原因还不能查明。”
27日上午,龙游县卫生监督所汪副所长认为,家属要尸检,就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光凭口头要求是没用的。
但也有人认为,依据常识判断,孩子是非正常死亡,那么死者家属可提出进行法医鉴定。
26日下午,湖镇派出所姜教导员说:“因为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孩子进行法医鉴定并无职责上的义务。另外,除了食物中毒之外,孩子的死也可能是医疗事故、自身疾患等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鉴定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而尸体只有一个,所以,单凭公安部门,是不能对尸体进行鉴定的。”
26日下午, 龙游县疾控中心一位称不便于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洪超之死,其实牵扯到数个职能部门与医疗单位,谁都不会主动承担尸检责任,如果由上级卫生部门或县政府成立一个专门的联合调查组,才能理顺关系。
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消息说有类似调查组成立。(朱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