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化两家建筑公司相继将6000元罚款缴纳到开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至此,该县首批因拒报“排污申报”处罚案执行完毕。 此次受处罚的两家公司,就是开化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的,他 们承建的施工项目未按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县环保局随 即依法向公司项目部送达了限期补办“排污申报”的通知书。在限期内两公司都拒 绝申报“排污申报”事项。3月3日,县环保局又依法向两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3月9日,又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在规定期限内,该两家公司即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 罚决定。之后,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该局再次与两家公司进行沟通,从而使企 业主认识到了自身的违法事实,主动指派项目部经理到县环境保护局承认错误,并 及时将罚款缴纳到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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