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
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
为检阅2006年度全市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水平,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作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决定于2007年1月28日等日期开展2006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
现将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调整、改进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奖项
为与浙江省广播电视政府奖相衔接,从2006年度起,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奖项设置在原有基础上作如下调整:
1、在新闻奖中增设“广播电视重大新闻报道奖”
自2006年度起,将原来的广播新闻和电视新闻项目中“重大主题、先进典型、热点引导、公共服务、舆论监督”独立出来,单独作为新闻奖的一个项目,即“重大新闻报道奖”评选(原来的“策划创新”改为“舆论监督”),不再同其他奖项合在一起评选。
“重大新闻报道奖”分广播和电视两部分,每年一评。
2、单独设立“广播电视品牌建设奖”
该奖设三个项目,即:优秀栏目,将原一年一评的新闻奖(含青少节目)、文艺奖中的优秀栏目奖改为两年一评“品牌建设奖”中的优秀栏目奖、品牌活动、优秀播音主持人。
衢州广播电视“品牌建设奖”三个项目均两年一评,2006年度首评。原播音主持作品奖仍每年评选。
连续两届获得“品牌建设奖”的栏目、品牌活动和播音主持人,须间隔两届后才可再参评。
3、在文艺奖中增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艺术奖”
为激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员提高素质、增强专业水平,从2006年度开始在文艺奖中增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艺术奖”奖项。其子项为:摄像、录音、灯光、舞美、服装、化妆。
4、在文艺奖中增设“影视动画节目奖”
另行评选。
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的奖项设置,除上述调整改进外,其他奖项不变,仍按原来的评选项目和办法进行。其送评指标、获奖比例略有调整。
二、评选项目及时间
广播电视新闻奖(包括重大新闻报道、新闻、专题、内参、广电报刊)、青少节目奖,2007年1月28日;
广播电视文艺、播音主持、学术论文、品牌建设奖,评奖时间另行通知(初定2007年3月中下旬)
三、参评指标分配
2006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各奖项参评指标分配如下: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约141篇,包括外宣节目)
1、广播重大报道奖(5个子项)17篇:市广电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4篇,交通音乐频道2篇,柯城区1篇,其他县(市、区)各2篇;
2、电视重大报道奖(5个子项)18篇:市广电总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4篇,生活娱乐频道2 篇,经济信息频道2 篇,衢龙江常开各2篇。
3、广播新闻24篇:市广电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5篇,交通音乐频道3篇,柯城区1篇,其他县(市、区)各3篇;
4、广播专题22篇:市广电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4篇,交通音乐频道3篇,衢龙江常开各3篇;
5、电视新闻27篇:市广电总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5篇,生活娱乐频道3 篇,经济信息频道3 篇,柯城区1篇,其他县(市、区)各3篇;
6、电视专题25篇:市广电总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4篇,生活娱乐频道3 篇,经济信息频道3 篇,衢龙江常开各3篇;
7、内参:篇数不限,但市广电总台广播、电视各频道应各送1篇以上。
8、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约6篇)
衢州广电报选送,4个参评项目都应有作品。
(二)广播电视青少节目奖 (约16篇)
1、广播青少节目8篇:市广电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2篇,交通音乐频道1篇,衢龙江常开各1篇;
2、电视青少节目8篇: 市广电总台三个电视频道各1篇,衢龙江常开各1篇。
(三)广播电视文艺奖(约26篇)
1、广播文艺14篇:市广电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3篇,交通音乐频道2篇,衢龙江常开各2篇;
2、电视文艺11-16篇:市广电总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3篇,生活娱乐频道2 篇,经济信息频道2 篇,衢龙江常开各1-2篇;
3、广播剧视情选送;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艺术奖2006年度暂设摄像、灯光、录音和舞美4项,视情选送。影视动画节目奖的送评指标视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评奖安排另行通知。
(四)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20篇以内)
1、学术论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选送。
2、播音主持论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选送。
(五)播音主持作品奖(约32篇)
1、广播播音、主持15篇:市广电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3篇,交通音乐频道2篇,衢龙江常开各2篇;
2、电视播音、主持17篇:市广电总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3篇,生活娱乐频道2 篇,经济信息频道2 篇,衢龙江常开各2篇;
(六)广播电视品牌建设奖(约32篇)
1、广播品牌建设奖(3个子项)15篇:市广电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3篇,交通音乐频道2篇,衢龙江常开各2篇;
2、电视品牌建设奖(3个子项)17篇:市广电总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3篇,生活娱乐频道2 篇,经济信息频道2 篇,衢龙江常开各2篇。
四、奖项设置及参评要求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
包括:重大新闻报道、新闻、专题、内参、报刊新闻专稿、外宣节目奖。
1、广播重大新闻报道(5个子项):
要求大力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以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主要指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要求精心组织的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正面进行舆论引导的重大新闻报道,对全局和面上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作品。
(1) 重大主题:指大力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反映唱响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时代主旋律的重大主题报道的作品。
(2) 先进典型:指浓墨重彩宣传具有时代特点、体现创新精神,事迹生动,形象鲜明,有重大影响,富有感染力、感召力的先进典型的作品。
(3) 热点引导:指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对舆情信息分析准确,把握社会情绪正确,解疑释惑工作到位,妥善做好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的报道作品。
(4) 公共服务:指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新闻报道快速反应,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真正体现公共服务及时、到位、有力,充分尊重受众知情权,显示媒体公信力的报道作品。
(5) 舆论监督:指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民
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报道作品。
2、电视重大新闻报道(5个子项):
子项和要求同广播重大新闻报道。
选送参加重大新闻报道奖项的广播和电视作品,其题材、体裁和时间长度不限。
3、广播新闻(6个子项):
(1)短消息:时间在1分30秒以内(含1分30秒)。
(2)长消息:时间在1分30秒至4分钟之内(含4分钟)。
(3)连续(系列)报道:每集5分钟以内(含5分钟),报送首、中、尾三集,附完整文字材料。
(4)评论:时间在8分钟以内(含8分钟)。
(5)专题:时间在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
(6)现场直播:指广播电视利用电子信号把新闻现场的声音或图像直接发送并同步播出的节目形式。它在记录新闻事件发展变化的同时,把记者的现场报道、播音员或主持人的现场描述或背景介绍同步传输,集报道新闻、提供知识、分析事态于一体。参评节目范围包括重大时政、经济、社会、文化等新闻事件的现场直播。
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为直播主体,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1/2,所用录音、录像材料不超过总长度的1/3。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节目不得报送此项。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时间不限,送开头1小时完整节目及结尾5分钟,审听3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及直播文案(约1000字)。
4、广播专题(5个子项):
⑴对象性节目:以目标受众为特定收听群体的节目。包括青年节目、妇女节目、老年节目、残疾人节目等。体裁不限,审听15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
⑵公众性节目:以社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为报道内容,面向多层次听众广播的节目。包括经济、科技、军事、法制、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和心理咨询等方面的节目。体裁不限,时间不限,审听15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
⑶知识性节目:以传授科学知识为主旨的节目。包括科普节目、理论节目、教学节目等方面的节目。体裁不限,时间不限,审听15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
⑷对农节目:主要为农村听众制作,承担着对农村广播任务的节目。可以是专题性的,也可以是若干小单元组合成的。时间20分钟以内。
⑸特别节目:指大型综合性节目、特别节目、系列节目、纪念性或战役式宣传报道。时间在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审听3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
5、电视新闻(6个子项):
(1)短消息:要求同广播短消息。
(2)长消息:要求同广播长消息。
(3)连续(系列)报道:要求同广播连续(系列)报道。
(4)评论:时间在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
(5)专题:时间在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6)现场直播:要求同广播新闻现场直播。
6、电视专题(7个子项):
⑴短纪录片:时间在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
⑵长纪录片:时间在15-50分钟之间(含50分钟)。
上述两项指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1-2集节目。总长度不超过各自最高时限。
⑶专题片:50分钟以内(含50分钟)。
指以声画对位的解说词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议叙结合的1-2集节目。
⑷系列片:3集以上大型系列纪录片或专题片,或50分钟以上纪录片和专题片。限选送3集,须是系列片的1、2集和末集。
⑸特别节目:45分钟以上(含45分钟)。
指非文艺手段表现的以重大庆典、公益活动、益智节目、知识竞赛等为传播内容的非常设性大型专题节目。
(6)对农节目:主要为农村观众制作,承担着对农村传播任务的节目。可以是专题性的,也可以是若干小单元组合成的。时间20分钟以内。
(7)科普节目:以传授普及科学知识为主旨的节目,时间20分钟以内。
7、对外节目
另行发文、通知。
8、内部参考
设文字内参和影像内参2个子项。
9、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4个子项)
(1)消息:1000字以内:
(2)评论:报纸1500字以内,期刊2000字以内。
(3)通讯:报纸3000字以内,期刊5000字以内。
(4)专访:报纸3000字以内,期刊5000字以内。
(二)广播电视青少节目奖(5个子项)
1、 广播青少专题: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2、广播青少综艺:50分钟以内(含50分钟)。
3、电视青少专题:含纪录片、电视散文,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4、电视青少综艺:含竞赛、晚会、活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
5、电视青少戏剧: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三)广播电视文艺奖
共设4个项目。具体为:
1、广播文艺(6个子项):
⑴音乐节目:形式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⑵文学节目:要求同上。
⑶戏曲•曲艺节目:其中戏曲专题和板块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和戏曲广播剧时间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可分上、下集;曲艺节目形式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⑷长篇连播: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评书的连续播讲。选送2集,每集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⑸综艺节目:包括专题、板块、文艺晚会等。时间不限,审听6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影视剧录音剪辑列入此项参评。
(6)原创歌曲:要求本年度创作、播出的新歌新曲。
2、广播剧(3个子项):
⑴单本剧(含短剧):单本剧长度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可分上下集;短剧长度在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⑵连续剧:3集以上(含3集),每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审听1小时3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
⑶儿童剧:时间不限,连续剧审听3集,附完整文字材料。
3、电视文艺(8个子项):
(1)文艺专题片
(2)娱乐性节目
(3)音乐电视(含散文、诗歌等)
(4)综合文艺(含晚会等)
(5)电视艺术片
(6)电视歌舞
(7)电视原创歌曲
(8)县级电视台文艺节目(含专题、晚会等);
以上各项均不限定时间长度,审看时间视情况而定。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艺术(暂设4个子项):
(1)摄像(2)录音(3)灯光(4)舞美。主要指广播电视专题、文艺、综艺类节目及广播剧和广告宣传片等节目制作艺术。
报送文字材料:①代表作的文字稿;②创意制作文字说明。
报送录音、录像材料:代表作的录音带、录像带。
(四)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奖
共设4个项目。具体为:
1、广播播音:内容不限,时间不超过30分钟;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容,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与节目内容和谐一致,符合播音的基本规律。
2、广播主持:内容、时间不限;要求参与节目的策划、设计并能正确把握和表达内容,语言准确精炼、语速恰当自然,节目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整档节目的内容展示和谐一致、浑然一体。
3、电视播音:内容不限、时间不超过30分钟;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容,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符合播音的基本规律,播音员的服饰、发饰等应与节目内容和谐一致。没有播音员画面的作品视为自动放弃。
4、电视主持:内容、时间不限;要求参与节目的策划、设计并能正确把握和表达内容,语言准确精炼、语速恰当自然,节目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主持人的服饰、发饰、举止等与节目内容和现场气氛和谐一致、浑然一体。
播音主持作品范围包括新闻、专题、文艺、现场直播等,报送时应予注明;同时附上播音员、主持人相应的普通话测试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
共设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决策和管理、播音主持4个项目。
参评范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理论报刊、正式出版的书籍中公开发表的广播电视学术(含播音、主持)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并附有主办单位证明的广播电视学术论文。
广播电视科技类论文不在该项奖评选范围。
(六)广播电视品牌建设奖
共设3个项目,具体为:
1、优秀栏目:时间不限,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等各类栏目均可,该项分省、市、县台三个层次评选。栏目要求播出两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栏目所覆盖地区视听率或目标受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靠前;有一定社会影响和知名度、美誉度。
报送文字材料:①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含栏目改版创新、安全播出等内容);②栏目所覆盖地区视听率或目标受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③若有权威社会调查公司提供的全年收听率报表也应附上;④选送最近两年内播出的20个选题,每年10个;⑤2006年度上、下半年代表作的文字稿。
报送音像材料:2006年度上、下半年各1个代表作的录音带或录像带;该代表作不得再参评政府奖其他评选项目。
2、品牌活动:主要评策划创意创新,方式手段创新,社会影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广播电视重大活动。要求持续两年以上,并具有持续影响力。
报送文字材料:策划创意文案;活动简介和总结;权威部门对有关视听率或目标受众占有率、满意度、美誉度等情况的评价。
报送音像材料:有关活动的录音、录像带。
3、优秀播音主持人:要求专业从事播音主持工作3 年以上,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好的职业道德,在受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主要通过作品和人品、才能和业绩相结合,评出德艺双馨,在广播电视界和社会都认可的优秀播音主持人。
报送文字材料:2006年度年度上、下半年各1个代表作文字稿;并附上播音员、主持人相应的普通话测试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历年来播音主持作品政府奖获奖的证书复印件。
报送音像材料:播音主持代表作品2006年度上下半年各1个。该代表作不得再参加当年度政府奖其他奖项评选。
五、获奖数量及奖级设定
1、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各类奖项的获奖数量均按参评指标的60%左右来确定。如实际参评数量与下达指标相差过大,评委会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获奖数量。
2、方言节目(曲艺节目除外)、选美节目一律不参加政府奖评选。
3、如实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一般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大型活动、特别报道作品不超过10人。凡超出此规定的署名一律删除。
4、如有大题材、大制作、大影响的节目或表现手法别具一格、很难归类但又令人耳目一新的节目,评委会可增设特别奖、创新奖,其奖级等同于一等奖。
六、送评其它要求
1、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报送不同参评项目。
2、电视使用BETACAM带,广播使用普通盒带。电视节目前留1分钟彩条,30秒黑场,片尾留30秒黑场;视频达到播出标准,声道记录正确,音量符合播出要求。
3、一盒带子只录一篇作品,并且将磁带倒到节目起点。
4、所有参评作品磁带外盒与内带上均应注明参评单位、参评项目、作品名称、时间长度等。
5、每篇参评作品附上文字材料一式12份,推荐表应签字盖章。
6、报刊作品、论文作品提供打印文字材料一式10份,并附原文复印件一份。论文还应复印目录页。
7、播音主持作品应附上普通话测试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
8、每件参评作品交参评费100元。
9、请各单位于2007年1月25日(周四)前将本单位广播电视新闻奖、青少节目奖参评作品目录表填好,发送电子邮件到市广电总台总编室(邮箱:qzrtwlq@qz123.com , 目录表内每一项都要填写);并于1月25前将参评作品(录音带、磁带、文字稿、推荐表)送至市广电总台总编室。
文艺奖、播音主持奖、学术论文奖、品牌建设奖参评作品目录待具体评比时间确定后按通知报到市广电总台总编室。
联系人:吴丽青 电话:3041345
附:1、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2、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参评作品目录表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2007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2006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评奖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