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 衢州广电办公网 今天是
浙ICP备05057055 视听许可1103014
本地新闻 | 衢州新闻 | 衢广新闻 | 公众服务 | 政务信息 | 教育科技 | 衢州旅游 | 九方网视 | 社会法制 | 周边信息 | 市民热线
卡通动漫 | 网络网文 | 美食天地 | 生活窍门 | 健康生活 | 心理咨询 | 汽车动态 | 体育娱乐 | 房产信息 | 经济生活 | 广电宽带
当前位置:衢州信息港> 本地信息 > 其他


衢州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征稿


时间:2004-8-4 17:54:49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促进衢州的两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公益事业,衢州市广电局将联合衢州市工商局举办“衢州家电城”杯首届公益广告大赛,欢迎各媒体、广告公司、个人踊跃投稿。

     一、报送作品的范围
     报送的作品须在2004年1月以后创意制作。为方便创作,组委会提供了几个公益广告创作的大体方向。为鼓励大家的创作积极性,激发创作者关心社会的各个领域,本次大赛参赛作品主题也可不受以下范围限制。
     A.配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宣传。如:2004年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建党80周年、国庆55周年、长征70周年、孔子诞辰2555年等;
     B.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内容进行宣传;
     C.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及生态市、旅游城市宣传,公民道德教育(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等。
     D.开展社会公共事业方面的宣传,如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禁毒控烟、尊重生命、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扶贫助困、尊老爱幼、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安全生产、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

    二、作品分类
     A.影视类。
     B.平面类(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作品)。
     C. 影视创意文案类。
 
    三、作品规格
    1.影视广告作品每单位将所有参赛作品录在BETACAM录象带或DV带中,每一条广告内容一般不超过60秒。带子前留10秒时钟,作品间隔15秒,并在作品前标明作品名称、长度(5秒),带子最后留10秒彩条。录象盒基上顺序注明参赛类别、参赛单位、作品名称、作品长度。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如有个别单位或个人无录象设备的,可将广告内容以*.avi格式刻录成光盘报送给主办方,但需交纳200元转录费用。
    2、平面广告作品须报送两件,其最大尺寸为25cmx36cm。一件以50x40cm的轻黑硬卡纸裱起,供展出之用;另一件为作品的实样或打稿,供评比之用。同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tif。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并将其中一张登记表贴在裱好的展出作品后面。 
    3、影视创意文案类作品要求提供拍摄脚本,表格可在衢州信息港网站:www.qz123.com“大赛征稿启事”中下载。

    四、报送程序
    1、参赛单位报送参赛作品,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参赛作品登记表在衢州信息港网站:www.qz123.com“大赛征稿启事”中下载。
    2、参赛作品直接报送衢州电视台总编室(电话:0570-3087501,联系人:秦川),每件参赛作品须填写两份参赛作品登记表。

    五、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

    六、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公益广告入选后,视为版权转让之权利自动属于主办方、承办方。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将参赛作品修改、编辑、播(刊)出、出版发行。

    七、作品评选
    报送截止日期:2004年11月30日,评选委员会随时筛选出入闱作品,并对影视和平面入闱作品在衢州电视台中展播并给予稿酬,影视创意类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选择部分,由专业制作人士摄制并安排在衢州电视台中播出。12月20日左右组委会将邀请高校广告学者、资深广告人、知名摄影家等人士参与作品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布,获奖作品将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大赛奖项预设如下(视报名参赛情况而定):
     金奖3名 、银奖6名、 铜奖9名、 优秀奖12名 

     八、大赛主办单位: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衢州市广播电视局
     衢州市广告协会  衢州家电城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衢州电视台
     联系电话:0570-3087501

衢州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

2004年7月25日

     衢州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下载

     影视广告片分镜头脚本 下载

信息录入:qz123

相关信息:广告大赛
·没有相关新闻
搜索更多关于 衢州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征稿 的信息
工商红盾
版权所有:衢州信息港 Qz123.COM Copyright © 2002-2006
国家广电总局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3014
特约法律顾问: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卢礼成、连瑜律师
管理联系:3032123 广告联系:3030321
技术:E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