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从今日起,精氨酸等354种2101个规格品种的药品将执行新的最高零售价格,过去制定公布的上述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同时废止。从2月1日起,属省物价局定价范围的奥卡西平等100多种药品也将执行新的最高零售价。 据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副处长叶增安介绍,这次降价是全国性的。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降价的354种药品包括1768个规格品种的GMP标准药品以及333个规格品种的专利、原研制及单独定价药品。此次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均按照药品的通用名称制定,杜绝了少数药品生产厂家将同一种药品更换商品名,抬价后重新上市的可能。据了解,不少药品出台的最高零售价格将比目前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降低5%-10%。 对国家发改委这次未公布的其他补充剂型规格品,省物价局将于近期按有关政 策规定公布最高零售价。对列入省物价局定价范围的奥卡西平等100多种药品,省物价部门已出台浙价费(2007)10号文件,对其最高零售价格也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将于2月1日起执行。此次降价措施还规定,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45元。 市民如发现不按降价后价格销售药品的,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降价药品的详细清单,市民可登陆浙江省物价局价格信息网(www.zjpi.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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