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市本级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从原来的每月5日至20日,调整为每月5日至月底的工作日,每个工作日办理提取业务至下班前半小时止。这是今天上午,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离休、退休人员的提取因涉及销户,要等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变更手续后的次月方可办理提取,每月月初如遇节假日或双休日,销户提取则延后3个工作日办理。 另外,职工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的,需同时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房屋产权人配偶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在同一户口薄原件。提取人在提供加盖单位整套财务印鉴的《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同时,还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信息录入:qz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