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8日开始,旅游等四部门将降低某些项目的收费标准。其中,公安部门的台湾同胞定居证工本费和华侨回国定居证工本费降幅最大,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证50元降为10元。 其他降低收费的项目为:导游证IC卡工本费,由60元降为40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标准,降为统一按国内企业收费标准执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由50元降为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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