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获悉,’2008春季劳务交流大会将于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三)在衢州会展中心举行,时间一天(上午8:30-下午4:30)。大会对用人单位及应聘者均实行全程免费服务。
本次交流会预设摊位280个,提供岗位15000个。整体活动方式仍然是市县联动,除市本级(含柯城、衢江区)正月十三举办交流大会外,其余各县(市)届时也将在此时间前后举办一场本地劳务交流大会。
由于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已于1月1日开始施行,劳动部门特别提醒各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单位招聘简章上面一定要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我市已连续举办五场大型春季劳务交流大会,累计参会单位1475家(次),提供就业岗位95348个,报名37912人次,达成意向23995人,为缓解本地“招工难”和“就业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