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柯城区再次调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优抚标准。调整范围为:一是在职残疾军人按每人每年290元至3360元不同级别的标准提高;二是抗战时期和其他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50元、250元的标准分别调整为1200、490元;三是给享受优抚补助的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增发生活补贴。 本次标准调整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全区年增加优抚经费26万元,530多名优抚对象将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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