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柯城区教育体育局获悉,对已试行了一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进行部分修改。 此次修改主要是针对柯城区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类A等评定的有关细则。原条款中规定:“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学校田径运动会并获得各项目前几名的学生(拔河、广播操比赛、大型团体操比赛或表演、各单项比赛、体育比赛中弃权、无成绩者等除外),学校年级规模在8个班及以上的为前八名;6个班及以上的为前六名;4个班及以上的为前五名;2个班及以上的为前三名;2个班以下的为前二名”。如今,这个条款修改为:“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学校田径运动会并获得各项目前几名的学生(拔河、广播操比赛、大型团体操比赛或表演、各单项比赛、体育比赛中弃权、无成绩者等除外),以年级组为单位,录取总数不超过本年级总人数的60%”。 此外,原来规定的“学校运动会每学年不超过2次”修改为:“学校运动会每学年举办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