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公路稽征处获悉,我市2006年各种机动车养路费将于今年12月12日起征收,市本级(含柯城区和衢江区)的汽车车主可在市公路稽征处征费大厅、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及工商银行浮石、荷花、巨化滨江、沈家分理处缴纳。其他县(市)的车主可到当地公路稽征部门缴纳,摩托车、拖拉机车主,可以按各自所在的辖区,就近到当地交管站缴纳。 据悉,实施燃油附加税,是我国税费改革的方向,但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将继续通过征收公路养路费的形式筹集公路养护资金。1998年,国家提出“费改税”设想后,至今已有8个年头,因多种原因一直未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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