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税局做出决定,取消33项涉税行政项目。这是继2004年4月1日和2004年5月1日省国家税务局分两批取消7个涉税行政审批项目后,作出的第三批被具被取消的涉税行政项目 这些项目主要有:对外商投资企业改变存货计价方法的审批、对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统一缴税的审批、对外商投资企业选用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审批、对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批、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审核、对企业亏损弥补的核准、对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的核准、对饲料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免税的审批、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核准、对部分行业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审批等。 日前,我市国税部门已对这些取消的涉税行政项目(文件)进行逐条整理汇总,并在网上和大厅向纳税人进行详细公告,包括取消项目的出处、文件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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