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 衢州广电办公网 今天是
浙ICP备05057055 视听许可1103014
本地新闻 | 衢州新闻 | 衢广新闻 | 公众服务 | 政务信息 | 教育科技 | 衢州旅游 | 九方网视 | 社会法制 | 周边信息 | 市民热线
卡通动漫 | 网络网文 | 美食天地 | 生活窍门 | 健康生活 | 心理咨询 | 汽车动态 | 体育娱乐 | 房产信息 | 经济生活 | 广电宽带
当前位置:衢州信息港> 本地信息 > 常用信息


衢州新一轮山林承包期延长


时间:2004-2-26 14:32:37


  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长期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新一轮的山林承包期应延长到50年至70年。
  我市林地面积达980.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6%,是我省的重点林区之一。自1982年开始实施以家庭承包为主的林业生产责任制以来,林业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山林承包合同已陆续到期,到去年底,有65%以上的承包合同到期。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挫伤了农民开发山林资源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决定长期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
  其具体政策是:已经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稳定不变,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要继续保持承包关系,采取延长承包期的方法做好续包工作。新一轮的山林承包期应延长到50年至70年,农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可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对责任山已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的,这次要一起进行延包,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至70年;集体统管山在稳定的基础上要明确经营主体,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方法;对列入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的山林,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有关规定,要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职责和义务;收回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换发新式样的《林权证》,必须发放到农民和各经营主体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扣留;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允许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转让和拍卖等形式参与流转。依法取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
  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6月底前重点做好长期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工作的调查摸底和试点工作,11月底前全面做好延包完善和分级建档工作,12月份市里组织检验收和考核。(记者 胡巩民)

信息录入:qz123

相关信息:山林承包期
·没有相关新闻
搜索更多关于 衢州新一轮山林承包期延长 的信息
工商红盾
版权所有:衢州信息港 Qz123.COM Copyright © 2002-2006
国家广电总局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3014
特约法律顾问: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卢礼成、连瑜律师
管理联系:3032123 广告联系:3030321
技术:E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