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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跳楼将少女砸成重伤 受害人家属索赔100万元


时间:2007-11-28 10:13:35

  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刚送17岁的女儿到温州打工没几天,湖北陈姓夫妻突然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说女儿快不行了,让他们去见最后一面。

  夫妻俩呆了。

  匆匆赶到温州,他们才知道,有人从楼上跳下来,不偏不倚砸在了小陈身上。(本报9月14日曾做报道)

  昨天,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跳楼的邓某提起公诉。夫妻俩也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00余万元。

  想跳楼的人判断力会很差

  事情发生在9月10号晚上。湖南打工仔邓某刚辞了职,心情不好,就抡起拳头砸了几下房间的墙壁来发泄。这一砸吵到了隔壁睡觉的两个年轻人。双方由吵架升级到动手,结果邓某的脸被砍伤了。

  本来心情就不好,现在还破了相,邓某心情坏到了极点。他一急,就从四楼和五楼之间的拐角窗户上跳了下去。

  没想到,这一跳,邓某碰巧砸在了楼下看热闹的小陈身上,小陈当场昏迷。

  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邓某被依法逮捕,关进了看守所。

  据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介绍,跳楼自杀的人精神状态异常,观察力、判断力会很弱,因此无法判断楼下究竟有没有人。考虑到这点,如果邓某有能力赔偿受害人损失的话,可以不予起诉,或者酌情减轻处罚。

  但是打工的邓某并不具备赔偿能力,为了维护受害人利益,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了公诉。

  为救女儿房子都卖了

  小陈家在湖北农村,今年初中刚毕业。为了供才读初一的弟弟读书,懂事的她来到温州打工。现在发生这样的事,原本穷困的一家更是雪上加霜。

  父母卖掉了老家的房子,跑遍了亲戚朋友,凑了钱送到医院。小陈昏迷20多天后,终于醒过来了。医生很惊讶,说像她这样的情况还能苏醒过来,令人意外。

  但小陈目前高位截瘫,意识模糊,只能靠药物维持生命。“医疗费已经花了11万多,而现在每天的费用在1000元以上。”昨天,小陈的父亲没说几句,就哽咽了。

  他们也曾试着给邓某的家属打电话,看对方能不能赔点钱救急。但邓某家属一听是这事,先是说家里实在没钱,后来干脆关了机,至今联系不上。

  “医生说情况好的话,我女儿还是有希望站起来的。哪怕只有一点点希望,我们也得治下去!”为了救治女儿,夫妻俩只好诉诸法律。昨天,他们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索赔100余万元。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甘凌峰

  作者:甘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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