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入室抢劫案进行一审宣判。与他人合谋杀害画家的人体模特穆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4年12月20日,沈阳市铁西区小七路附近发生一起杀人案。死者陈某是国家二级画师、沈阳市美术家协会常任理事、中国书画家研究会副会长。陈某四肢被捆绑,嘴被毛巾堵住,被利器刺中肺部致死。陈的手机、价值11.9万元的帝舵手表、6400元现金及银行卡被抢走。
警方排查发现,陈某银行卡里的11700元钱被人提走,又被他人持该卡在商场消费2.8万余元。警方在银行的柜员机上取下当时的录像带,最终将目标锁定为女青年穆杰和其男友张立新。警方在开原市林丰乡林丰村将穆、张二人抓获,并当场搜出了手表和赃款3300元。经突审,两人交代了伙同文毅及其妻张素菊,抢劫杀害陈某的犯罪事实。12月30日中午,文毅和张素菊也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女模特穆杰与张立新相处不久,张感到囊中羞涩,便告诉穆杰想找个有钱人抢劫。穆杰想起曾经为其当过人体模特的画家陈某,她曾看到陈某戴着一块世界名表。穆杰给陈某打电话,说要找陈某叙旧,双方约定在12月20日晚到陈某家喝茶。当天晚上,4人携作案工具窜至陈家实施了抢劫,并杀害了陈某。
法院据此判处被告人文毅、张立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穆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素菊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四被告人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17万余元。(记者 王贵廷 刘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