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7月24日消息(记者杨静 通讯员丁慧)27岁的江西女子吴建英,只因情夫未能履行承诺与其结婚,便怀恨在心,将对方杀害。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吴建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7月,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经营发廊的吴建英,结识了从事土方生意的已婚男子潘某,不久,两人便有了不正当关系。交往期间,潘某曾表示要离婚转而娶吴为妻,吴建英对此满心欢喜。但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潘某丝毫没有离婚的迹象,吴建英渐渐失去信心,产生怨恨。
2003年12月15日晚,吴建英在自己位于闵行区七宝镇的暂住处,将47片安眠药放入事先准备好的药汤内,以滋补身体为名,诱骗潘服下。趁潘熟睡之际,吴用事先准备的绳索猛勒其颈部,致潘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吴清理了作案现场,并吞服了大量安眠药自杀,未成功。 次日下午,吴建英将自己杀害潘某和自杀的情况打电话告诉了朋友甘某,其亲属得知甘转告的消息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打“120”急救电话。经抢救,吴建英恢复了神智,公安人员便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吴建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犯罪后,其亲属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应视吴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