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港邮箱:用户 密码
设为首页
首 页 宽带 | 音乐 | 游戏 | 教育 | 健康 | 经济 | 汽车 | 房产 | 热线 | 心理 | 旅游 | 九方网视 | 杀毒
当前位置:衢州信息港> 外部信息 > 生活
 


重庆:一人网上出售窃听等器材诈骗被判刑5年


时间:2004-5-23 8:42:21

   新华网重庆5月22日电(记者朱彬、苏海萍)佘云龙利用电脑网络出售窃听等器材、黑客工具,进行诈骗,日前被重庆沙坪坝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佘云龙系四川省遂宁市农民,虽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经过自学掌握了一定的电脑网络技术。佘云龙设立个人网站后,用假身份证冒名开设数个银行账户及购买手机,并在广州申请了免费传真电话。而后,佘云龙在其“奇特器材网”上发布出售针孔摄像机、移动电话监听系统、网上博彩作弊器、黑客手机芯片等器材和黑客工具的虚假图文信息,诱使上当网民将购货款汇至其以假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佘云龙收到货款后,无货可寄,反将货款转移。从2003年3月至10月初,余云龙连续实施诈骗,诈骗国内外网民达38人,诈骗人民币68000余元,美元365元。2003年10月,佘云龙在沙坪坝区一网城上网行骗时,被当场捉获。

    庭审中,合议庭通过审查证据发现,佘云龙存有赃款的银行账户均未冻结,赃款随时可能被转移,38名被害人的损失可能无法挽回,遂迅速采取冻结措施,追回赃款7万余元。(完)

来源:新华网

信息录入:qz123

相关信息:窃听
“目击”窃听全程 手机“窃听器”引发保密恐慌
街头有人兜售“窃听器”
本站搜索:
搜索更多关于 重庆:一人网上出售窃听等器材诈骗被判刑5年 的信息
工商红盾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请您留言 | 加入收藏夹
版权所有:衢州信息港 Copyright © 2004 Qz123.COM
国家广电总局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3014
浙ICP备05057055
特约法律顾问: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卢礼成、连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