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柯城区教育体育局获悉,2007年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同时出台,家中有孩子准备上小学或升初中的可以看一看具体的招生政策,以便及时带孩子前往报名。
今年小学招生的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比往年推迟了一个月;柯城区进一步进行教育布局调整,将撤消姜家山初中和万田乡初中两所学校,两个乡的学生都纳入市区初中招生范围。小学招生政策
今年全区24所小学共计划招生113个班。需要提醒家长注意的是,今年小学新生入学的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17日两天,比往年推迟了一个月左右。届时,家长必须带着报名对象(即入学儿童)前往报名点报名,报名点按照适龄儿童实际住址(以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为准)所属社区分布(见附表);柯城区范围内其他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报名。
报名时,常住人口须携带户口本、预防接种证、房产证(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有若干套住房的,需按实际居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无房户须提供房屋租赁证);流动人口须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无房户须提供房屋租赁证)、居住证或暂住证(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双方在市区暂住一年以上)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学龄儿童必须与监护人同户,要求房户合一。
报名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学校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合适,根据各小学招生计划及生源分布情况,进行统一招生划片。划片依据为学生实际家庭住址(以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为准)。 不能提供房屋租赁证的无房户;2007年1月1日以后临时租房的;流动儿童;委托监护的“零门槛”落户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柯城区其他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归户籍所在乡镇小学就读。 教育部门仍将严格控制不足龄儿童入小学一年级就读。
(附表)
2007年市区小学招生报名登记点安排

*姜家山乡初中、万田乡初中将撤消
今年秋季,姜家山乡初中初一停止招生,其适龄就学对象安排在白云学校就读,现有初一和初二年级的学生转入白云学校。
万田乡初中适龄就学对象安排在书院中学就读,现有初一、初二学生也安排在书院中学就读。
*初中招生政策
居住在柯城区、具有柯城区户籍;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的流动儿童少年,需在柯城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都是2007年市区初中招生的对象。
5月8至9日两天为初中报名时间,柯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报名;在外地或农村小学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柯城区教体局教育科报名。
报名时须带证件包括:常住人口须带户口本、房产证(父母有若干套住房的,需按实际居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无房户提供房屋租赁证)、义务教育登记卡;流动人口须带户口本、房产证(父母有若干套住房的,需按实际居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无房户提供房屋租赁证)、义务教育登记卡、衢州市区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双方须在市区暂住1年以上)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报名时,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初中入学登记卡》,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还须在“登记卡”上填报民办初中志愿。
今年民办初中招生采取与公办学校同时报名,先行录取的办法。凡填报民办初中志愿的学生,先行参加民办初中录取。民办初中与公办学校一样,不得对小学毕业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和检测。
每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的小学毕业生,只能在“民办初中志愿”栏中填报一所民办初中志愿。
对填报民办初中志愿的小学毕业生按志愿在5月下旬按招生学校进行抽号派位(如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则全部录取,不进行抽号派位),民办学校录取后剩下的小学毕业生,由公办学校统一录取(农村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凡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统一安排。教育行政部门不负责解决已被民办初中录取又要转入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的入学问题。对已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又要转入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民办初中录取结束后,进行公办学校的录取。参加公办学校录取的对象,必须是4月30日之前办理的市区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录取根据市区现有初中的学制、布局,分别采取直升、划片等方法进行。
1、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除报民办学校外,市区常住户口和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不足部分以划片的方式录取。
2、划片: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及布局调整的需要,居住在巨化路以东、老铁路以南片区的市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划入新星学校初中部就读;居住在白云街道以及姜家山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划入白云学校初中部就读;花园街道、石室乡、黄家乡寺前村、张家村、旺吴村、东周、上草铺、陈家等村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划入巨化中学就读;市区其它片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调查核实,根据兴华中学、书院中学的招生规模及学生实际家庭住址分布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分成南北两片,进行划片录取。南片的学生、黄家乡新铺村、宣家村的小学毕业生划入兴华中学就读,北片的学生、万田乡、黄家乡(除划入兴华中学、巨化中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划入书院中学就读。其他乡镇划入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乡镇初中就读。
3、“零门槛”、“流动儿童少年”、2007年1月1日后临时租房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和提供虚假证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户籍不在本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如确需在本市区初中就读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原就读学校审核,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安排入学,并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张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