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黑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已开始实施,黑龙江省确定合法“高考移民”条件。
《规定》要求,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即考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属在黑龙江省久居的;父母属黑龙江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黑龙江省的;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黑龙江省的;本人户籍在黑龙江省的,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黑龙江省的;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落户黑龙江省的考生,家庭有固定住所,父母及其本人户籍在黑龙江省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并在黑龙江省高级中学就读2年。(记者郭毅)
封堵“高考移民”,就公平了么?
近年来,“教育公平”时常成为人们争论的话题。今年宁夏取消“高考移民”理科状元录取资格一事,引起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如何封堵“高考移民”现象,更多的仍是对“教育公平”的反思。
今年广西高考报名工作启动 严查“高考移民”
2006年广西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启动,从本周开始,柳州市各中学及招生办、招生考试院开始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今年将对持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进行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
严查资格,分工审查 海南将以六招严堵高考移民
省考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2006年高考,海南省将以六方面措施严堵高考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