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教育局召集市直普通中小学校长参加了省教育厅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网络视频会议。会后,市教育局领导同与会校长签订了“减负”责任书,要求各校做到: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减负”的《若干意见》,根据省教育厅的“减负”要求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减负”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建立校长总负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分头负责的“减负”责任制,层层签订“减负”责任书,并对社会作出公开声明,做出“减负”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要建立有各个层面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学生课业负担听证制度,每个学期开学二周后举行听证会,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并建立备查录,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上级规定和学生实际。 ——学校及工作人员和教师不得违反省教育厅《若干意见》的第(二)至第(十六)条之规定,发现有悖于“减负”精神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做出相应的处理。 ——将省教育厅的“减负”要求,作为师德内容列入考核,并在评职、评优、评先和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做好“减负”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家长了解“减负”的内容,理解支持和监督学校的“减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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