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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生用书严禁“超载”


时间:2004-2-26 10:56:37

   从今天开始,学生和家长们可以登录北京市教委网站,查看学校要求孩子们购买的书籍是否与教委公布的“2004年秋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一致。记者昨天从市教委了解到,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今年市教委明确规定擅自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进行实验的直接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 应的行政处分。

    《目录》中包括教育部推荐的书目和市教委推荐的实验教学用书。未经国家和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版的中小学教材和国外原版教材),各校一律不得擅自选用。各区县使用的地方教材须按规定报送审查,纳入《目录》后可以选用。未经市教委审定的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不得用于普通中小学课堂教学。

    学生使用的教材应按照每生每一学科选用一种版本教材的原则选订;确因教学实验的需要,选用《目录》以外的教材或同一学科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教材的学校,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报市教委备案。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原则上不为学生提供教材。

    区县教委主任对本区县普通中小学的教学用书选用工作负总责,中小学校长对本校使用的教学用书负责。对擅自选用《目录》以外的教材进行实验,或未经审定通过,擅自扩大教材实验范围者,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市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停止实验或禁止选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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