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类专业200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院校
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的音乐类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集中、统一组织专业考试,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主要专业课程等介绍请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经省招办批准同意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招生情况,可向有关院校索取招生简章了解。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有一定音乐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条件,户籍在本省的人员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考者;上一年受勒令退学及以上处分者;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04年2月21日---23日。
2、报名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地级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3、报名时须验交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派出所附上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在填写好的《200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音乐专业考试考生登记表》上,并进行数码照相和领取准考证。
(3)交纳报名考务费。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内容:视唱听音:A、B两个部分(视唱和模唱)考试;声乐:独唱自选歌曲1--2首,总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每组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器乐:钢琴或具有较高水平的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2、考试时间、地点:专业考试时间3月15日—26日,考点待定。各市考生的考试时间、批次安排将根据各市考生报名数平均排定,详细情况请看3月10日—12日在各市(地)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音乐专业考试时间及批次安排。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考试日的前一天到考点报到,了解考试编组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逾期不补。
3、 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1、凡专业上线的考生凭《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类专业考生文化准考通知单》,于4月15日—17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2、于5月16日—17日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允许填报的院校专业按批次自行任意择校填报。
五、录取
1、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省招办实行按志愿以综合总分(即:文化成绩的40%+专业成绩的60%)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参考有关单科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省招办实行必要的监督。
2、录取时艺术文科数学分将按30%计入文化总分;艺术理科数学分计入文化总分。
附则
1、 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2、 考生考试一律背谱演奏、演唱。
3、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200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院校(专业)
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的美术学和艺术设计类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主要专业课程设置等介绍请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经省招办批准同意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的招生考试情况请见有关院校招生简章。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有一定美术专业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符合上述条件,户籍在本省的人员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考者;上一年受勒令退学及以上处分者;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4年2月21日—22日上午8:30---下午4:00
2、报名地点:浙江工业大学(体育馆)和杭州师范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交通路线:乘3路、6路、12路、17路、26路、33路、58路、503路公交车到朝晖六区或德胜新村下。杭州师范学院交通路线:乘10路、11路、19路、815路、816路、303路公交车到翠苑新村下。
3、报名时必须验交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派出所附上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在填写好的《200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上(《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向报名点领取)。
(3)交纳报名考务费。
四,专业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咨询报名,考生可就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政策、各院校的招生情况向省招办及各招生院校咨询。为了方便考生,省招办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市设立十一个考点,见下表:
考点(院校) 所在地 咨询电话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 0571-88320032
宁波大学 宁波 0574-87600233
杭州商学院 杭州 0571-88840668
浙江工程学院 杭州 0571-88495023
浙江科技学院 杭州 0571-85121710
浙江师范大学 金华 0579-2282245
杭州师范学院 杭州 0571-88804034
温州师范学院 温州 0577-88373035
浙江教育学院 杭州 0571-88213059
浙江树人大学 杭州 0571-88297025
浙江林学院 杭州临安 0571-63735830
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师范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林学院等六个考点院校在报名时间内均在浙江工业大学体育馆设立报名点;浙江工程学院、杭州商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学院、浙江教育学院等五个考点院校在报名时间内均在杭州师范学院设立报名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考试。各院校不接受函报,也不再另行接受面报。考生须在3月4日或5日到办理过报名手续的考点院校进行数码照相,6日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考生选择考点只是参加考试,与填报志愿无关。
一、 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专业考试设素描、色彩两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素描50%、色彩50%。
2、考试范围及要求:
素描:石膏像写生(限于伏尔泰、阿格里巴、海盗、小卫)、静物写生或默写、人像写生或默写。要求:(1)造型准确(2)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3)画面构图完整(4)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要求:(1)造型准确(2)色彩关系准确(3)空间关系准确(4)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考试时间:
3月7日上午8:30—11:30 素描
3月7日下午1:30---4:30 色彩
二、 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1、文化考试:各考点于3月30日前向考生发出专业考试成绩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凭《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准考通知单》在4月15—17日到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2、填报志愿:考生在5月16日—17日到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填报志愿,考生可按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允许填报的院校专业按批次自行任意择校填报。
五、录取
1、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省招办实行按志愿以综合总分(即:文化成绩的50%+专业成绩的50%)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参考有关单科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省招办实行必要的监督。
2、录取时艺术文科的数学分将按30%计入文化总分;艺术理科的数学分计入文化总分。
附则
1、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2、此招生简章将在浙江招生网站上发布。浙江招生网址:www.zjzs.net
二OO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