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我省2003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单考单招)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类职高、综合高中的应、往届本省籍毕业生看好了——
招生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应、往届本省籍毕业生。
职业技能资格认定
考生职业技能资格由考生所在市、县教育局(委)根据《浙江省高职招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认定对照表》认定。职业技能初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具有报考资格;职业技能中级以上证书获得者,其技能考核成绩计为35分。
凡职业技能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由资格认定部门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往届生已经取得“职业技能合格证”的,由考生所在市、县教育局(委)在规定时间重新认定。
报名时间:4月15日—17日。
报名地点: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
报名手续:往届生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技能合格证”到考生所在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应届生由学校集体向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按本人报考类别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第一批为职教师资本科专业(限部分类别),考生可填报一个学校专业志愿。第二批为普通高职专业及电大专科专业,考生可填报两个同一专业类别的学校专业志愿。
填报时间:5月16日—17日。
填报地点:各招办报名点。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医学护理类、药学类专业考化学)、外语(英语或日语由考生任选)、专业理论(分16个专业类别)。
考试时间:
6月7日到6月8日两天。语文和专业理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化学)、外语(英语、日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卷面分值:
语文、数学(化学)、外语(英语、日语)的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理论满分为250分(其中安全防范类继续实行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办法,专业理论满分为150分,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
优惠加分
按普通高校优惠加分办法的相应项目计分;获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厅组织的全省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加分按最高分值记入考生总分,不累计加分。
录取
实行网上录取,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第二批,普通高职及电大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