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高考体检将进一步降低录取的“门槛”。记者昨天从省招办了解到,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取代了原先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身高”规定取消了——原《体检标准》规定,“男性考生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低于160厘米,不能录取到体育学各专业。男性考生身高低于165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低于155厘米,不能录取到航海技术专业。”而《指导意见》中,关于“身高”的规定都取消了。
“不能录取”变为“不宜就读”——原《体检标准》中部分“不能录取”的专业,在《指导意见》中改为“不宜就读”。如原先规定“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内另一耳全聋的,不能录取到法学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能录取到地矿类、土建类、生物工程类等专业”,新《意见》将“不能录取”都改为“不宜就读”。属“不宜就读”部分的内容,仅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
残疾学生得到更多保护——《指导意见》中特别指出,高校不得拒绝录取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根据以上“意见”,我省招办决定对今年报考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考生的身高、视力等标准不再做明确要求,先前未报名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办补办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3月19日到20日,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沈召 任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