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文明礼仪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市“文明礼仪使者”评选活动。 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宣传文明礼仪典范,推动文明礼仪实践,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评选对象为:县级以上政府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工商、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金融、保险、供水供电、铁路、公交、旅游、商业零售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小学老师、社区工作者;新闻出版系统记者、编辑;业余讲师团成员。 根据评选活动总体安排,市建设、交通、文化、卫生、教育、工商、执法、新闻八个系统分别推荐1人;各县(市、区)分别推荐2名。届时,候选名单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最后确定10名市级“文明礼仪使者”, 对全市“10佳文明礼仪使者”将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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