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现了环境立法的十大创新和罚则的十大突破。
“新法比修订前增加了30条,对结构进行了很大调整,处罚力度加强。”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其中引入了“双罚制度”,即在对单位处罚的同时,也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具体按企业负责人年收入的50%来罚款。
据悉,新法最直观的就是罚款额度普遍提高,其中可罚款50万元的罚则有6条,罚款100万的1条。如原本对水污染设施未建成或验收不合格就投入生产的企业,给与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新法中,这种情况则是处以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另外对水污染事故的罚款上不封顶。该工作人员介绍,6月1日之后,对于造成水污染的企业的处理将全部参照新的《水污染防治法》执行。
来源: 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