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行再就业优惠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08年年底。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凡符合再就业优惠政策享受条件,且希望享受现行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请及时向有关单位申请。咨询电话:2382200、3027062。
据悉,自2003年实施再就业优惠政策以来,仅市本级已有九千多人申请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将近两百人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总额累计达四百多万元,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目前有44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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