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限制取消
●成员由最低人数7人减为5人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获悉,《农民专业合作法》出台,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法,农村专业合作社成立门槛将进一步降低,不仅允许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投资设立专业合作社,而且社员最低人数也放宽到5名,并取消注册资金限制,由章程自行约定。
我市目前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81家。“农村专业合作社成立门槛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农民更宽松地走向市场。”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周金宝相告,根据原来省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合作社的注册资本金需要5万元,如今不作限制,并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此外,原来合作社成员要求7名以上,如今降低到5名,要求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赖国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