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8日市政府下发文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9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7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6元。
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省统一部署进行,全省标准共分四档:最低月工资标准有850元、750元、700元、62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2元、6.4元、6.0元、5.3元。根据衢州实际,我市选择了第三档。
据悉,我市自1994年建立企业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近年来几乎每年一调。上一次调整是在去年9月1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62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5.3元。今年调整已是第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