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获悉,我市2006年度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开始。 申报对象为:凡在本市范围的企业,历年来未曾被授予“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均可申报。 申报条件是:申报企业必须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在近二年中,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企业累计拥有各类专利20项以上或拥有发明专利5项以上;企业专利产品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50%以上;申报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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