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秋季开始,衢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免除学杂费,免收费用按学校管理权限由市、区财政在省财政安排的免收杂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全额拨付。 免费对象 据介绍,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象是指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市区户籍的学生、正常转入市区就读的学生以及符合条件在市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跨省、跨县)务工人员子女等。具体为: 市区户籍学生,包括柯城区、衢江区户籍的学生; 正常转入就读学生指经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和引进人才、留学回国工作、随军、港澳台及侨胞、投资创业等人员的子女需在市区就读的学生;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其他证明材料齐全的需在市区就读的学生。 免费标准 免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在义务教育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制定的杂费(含信息技术费)标准执行,即城镇中小学(含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经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含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按规定仍可收取学费,财政也将根据符合免除学杂费政策的人数按标准进行拨付。 此外,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的收取仍按原规定执行。借读费收取范围仍按《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00元,同时按借读学校免杂费标准作相应扣减。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仍将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并免费提供营养餐。 审核路径 免除学杂费对象由学校负责审核,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教育部门提醒,学生(含新生、老生)入学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市区户籍学生提供户籍原本; 正常转入就读学生提供监护人的调令或安置、人才引进、创业者证明及户籍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家庭户籍原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执照。 据悉,我市其他县(市)也将从今年秋季起免除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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