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发展重点、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 意见提出,强化服务业对2010年跻身百强城市和2020年基本形成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贡献度;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地方税收占比和从业人员占比,争取到2010年分别达到40%、55%和30%以上,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左右;努力把衢州培育成为四省边际的物流中心、旅游集散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交通枢纽。 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在投融资方面,优先将重大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投资计划,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需求。 在土地方面,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项目要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对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集团在衢设立研发机构、物流等项目建设,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争取优先供应建设用地。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对旧仓库设施进行易地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收回的划拨土地应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并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对农产品仓储设施、连锁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 在税费方面:对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旅游、金融、房地产、职业培训、交通运输、信息、文体、中介会展、社区家政等重点领域的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酌情给予收费减免和财政扶持。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和列入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名单的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在价格方面:凡是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服务价格,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向服务业提供的水、电、气等要素价格,除高耗水、高耗能和高污染的服务企业外,其它服务企业原则上享受工业企业同等待遇。 在创业方面:对从事服务业的高技术人才和特殊人才,按税收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经认可后,其发放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制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创办服务企业和科技研发机构引进高素质人才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