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其中住宅基准价比去年平均上浮24%,与市区同期住宅商品房上浮幅度基本持平。今年商业、办公(其他)、工业(仓储)用房拆迁不设定基准价。 今年各类地段住宅基准价为:一类区域2060元/平方米、二类区域1780元/平方米、三类区域1400元/平方米、四类区域900元/平方米。 市建设局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明年《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将进行修改,新政策预计年底出台,其中拆迁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为修改的主要内容。因此今年我市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基准价将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工业(仓储)及其他用房采用成本法评估,便于下一步实行市场评估的接轨。 据了解,今年各类地段的地域范围与去年保持一致,市区2005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仅适用于本年度发放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根据政策执行时效不溯及既往原则,2004年度及之前已发放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当时的拆迁补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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